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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化学分析测试中心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现场复评审
3月16-17日,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派,由王苏明、邢谦、杨书雨三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青海盐湖所盐湖化学分析测试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在为期两天的现场评审中,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实验室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以及实验室维持认定的所有技术能力范围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现场检查和评价。同时,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提问、调阅资料、常规实验、现场演示及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工作程序、人员配备、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的确认和验证情况、环境与设施、样品处置、质量控制和验证活动、质量和技术记录、检测报告等项目进行了全面评审。
经过现场考核评估,专家组对测试中心的组织管理、技术检测能力和中心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准备工作及检测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评审组一致认为:自2012年中心通过复评审以来,体系运行、仪器设备和检测能力等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能满足所开展的检测工作需要,质量体系能够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的六大领域、22类、169项参数,确认并给予维持推荐,中心具有认可准则要求的全部要素和申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通过此次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现场复评审。
体系最高管理者段东平副所长在首次会议上致欢迎辞,并介绍了体系的运行状况、质量方针和服务宗旨,中心主任戈桦就中心自2012年复评审以后,三年多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报;评审末次会议上,吴志坚副所长对评审组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对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评审,是我们学习的过程,也是能力提升的过程,对评审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将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材料。
此次复评审的顺利通过,标志着盐湖化学分析测试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能够服务于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需要,体系适应测试中心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需要;同时,也为更好地服务于科研工作和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