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测试部顺利通过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现场复评审
2009年9月4日至6日,以朱基千主任评审员为组长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ANS)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06《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我所的实验室能力和资质进行了现场复评审。
在9月4日召开的首次会议上,兰州分院测试中心赵鑫淼老师,我所党委书记胡彦明等所领导出席了会议。按照评审组的要求,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副主任戈桦就我所和测试部的基本概况、申请实验室能力和资质现场复评审筹备工作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向评审组做了汇报。
在现场评审中,评审组对测试部的组织机构、实验设施、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审,并采取了现场抽样的方式,对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量值溯源、检测标准、检测报告、仪器的维护计划和实施、仪器的使用状况、仪器的检定和校准及实验记录等项目进行了检查;评审组安排了6类16项共34个参数进行了现场实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核对实验报告和记录、现场提问、现场实验、现场考核等方式对质量体系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检查。
通过人员交流和抽样核查及现场实验,评审组对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涵盖了认可准则的全部要求,体系文件有明确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对质量方针的支持性较强;组织结构清晰,质量监控要求明确,并能反映其检测活动的特点。评审组同时认为,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重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维护,体系运行基本达到了质量目标、质量方针的要求,相关过程均能受控,体系运行适应当前要求,保持了符合性和运行有效性。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检测能力需要,所用仪器设备都进行了检定,并均在有效期内,仪器设备配置能满足检测能力要求;并确认了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申报的检测领域,在检测领域内,能够为社会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其有效性、适应性、全面性、系统性等方面符合评审准则要求。
在末次会议上,评审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有待改进的环节和问题。针对评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盐湖化学分析测试部将积极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上报评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