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琦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5-24
日前,国家海洋局对外公布了新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暨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名单。
此次公布的名单包括7处国家级海洋公园和5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海洋公园是国家海洋局新近纳入到海洋特别保护区体系中的新成员,旨在促进海洋生态保护的同时,促进滨海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丰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海洋特别保护区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开发而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
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海洋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公园和海洋资源保护区4种。与自然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开发不同,海洋特别保护区允许并鼓励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调统一。
我国自2005年建立第一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以来,至2010年已建立了17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近36万公顷,初步形成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网络体系。(陆琦)
《科学时报》 (2011-05-24 A1 要闻)